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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印发市场监管系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作者:合肥市场监管 发布:2023-08-31

《合肥市市场监管系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燃气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近年来城镇燃气安全重特大事故教训,全面加强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相关文件精神,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印发《合肥市市场监管系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方案指出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自2023年8月至2025年12月,主要分为三个阶段,重点聚焦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 深入排查整治燃气生产及灶、管、阀等产品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




二是 深入排查整治燃气涉及的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




三是 加强对监管执法工作的督促检查,加强对生产销售企业的监管执法;




四是 切实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五是 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行为,推进燃气安全监管智能化建设。
集中攻坚阶段
在督促相关企业对照专项整治任务和要求进行自查自改的基础上,进一步深挖细查风险隐患,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实行清单管理,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加大执法打击力度,真正发现问题、真正整改到位。加强全社会共同监督运用12315投诉热线受理群众和企业员工举报监督。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联合惩戒力度,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执法案例,强化震慑效力,形成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
巩固提升阶段

各县(市)区、开发区市场监管部门基本建立燃气气瓶、燃气器具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燃气气瓶、燃气器具及配件市场治理整顿,从源头严控安全隐患。同时盯牢风险隐患整改,全面完成排查出安全隐患的整治,及时开展排查整治“回头看”,通过持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巩固集中攻坚成效。

建立长效机制阶段
要深入剖析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认真总结推广专项整治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健全制度规定和各项政策措施,基本建立市场监管领域燃气安全监管长效机制